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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10-22 15:49

教务处处长:江 珩,全面负责教务处工作,分管办公室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;

教务处副处长:张 涛,分管学籍科,负责语言文字等相关工作;

教务处副处长:刘 震,分管教务科、实践科;

教务处副处长:肖湘平,分管教研科、教材科